第六章                                            

七月,秘魯亞馬遜雨林

 

沿亞馬遜河順流而下,亞曼達、荷莉與我靠在著名的三層汽船「亞馬遜女王號」的欄杆探出身子,忙著搜尋水裡有沒有食人魚。據說這些水中殺手在這一帶特別多,不過我們還沒看到水面下出現任何尖牙利齒。

「嘿,小莉,你何不伸手下去試試看?」我開玩笑著說,用肩膀頂了她一下。「最多也不過犧牲幾根手指頭而已。」

「哈!我才沒把食人魚放在眼裡,」她說,回搡我一下。「我想亞曼達才應該拿她的一隻手試試……誰叫她在我們坐飛機來這裡時,把我自己一個人晾在別的座位。」

在結伴旅行一個月後,亞曼達、荷莉與我已經親如姊妹,就像自小一起長大般無所顧忌地彼此取笑和挖苦。我依然很驚訝我們三個真的拋下一切,跑出來旅行,而且經過這段時間的朝夕相處,感情變得更加緊密,但又不至於黏膩到令人窒息。

在踏上旅程的頭一個禮拜,我們體驗到的驚險和同甘共苦的時刻,就比我預計得花一年累積的還多。到目前為止,我們完成了印加古道縱走、去瓦卡奇納(Huacachina)高高的沙丘玩滑沙、在科爾卡峽谷(Colca Canyon)的沙漠中被開旅行車經過的神父救起、遊覽的的喀喀湖(Lake Titicaca)的漂浮島、在庫斯科大啖羊駝肉,在利馬近郊鄉下差點被野馬掀下馬背。而現在,我們正展開為期五天的行程,前往亞馬遜雨林的中心一探究竟。

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們嘗試的驚險活動並不算多──後面應該還會有──但已經大大減輕我的思鄉病。在阿雷基帕(Arequipa[1]一家很沒隱私的網咖裡跟布萊恩在線上狂吵後(這可不是什麼值得拿來炫耀的旅遊經驗),我們倆終於決定,絕口不再談我們的關係該如何發展,等到八月我在巴西的行程結束,返回紐約待兩星期時再來討論。

在那天來臨前,我打算把所有注意力放在旅行上,享受當下。我拿出相機,靠著汽船欄杆拍下沿途風景。雖然並沒有如我們所期待的一般,看到塗著油彩的原住民在岸邊釣魚,不過悠閒的亞馬遜河遊船之旅為我們即將展開的旅途景致提供了約略的概念:滿眼翠綠的原始雨林,沿河慵懶的小村落,天上整片鮮豔繽紛的晚霞,以及由永不休止的猴蹄、鸚鵡呱呱叫、類似蟬鳴的唧唧聲組成的交響樂。

一抵達我們那家兼辦全包式旅遊的旅社(背包客在亞馬遜河流域實在沒有太多選擇),便有人帶我們先到頗富野趣的小茅屋稍事梳洗,再去見我們在此停留期間的嚮導兼二十四小時無休的保母,克利維。當我們用彎曲的細竹管吸著甜甜的果汁加藍姆酒時,克利維先是拿叢林常識問答來考我們,接著又滔滔不絕列出一大串不可錯過的活動。我們打定主意,只要體力許可,參加越多活動越好。於是我們規劃了一個行程,將旅社發的亞馬遜旅遊一覽表上的所有活動全包進去,例如雨林夜行軍、走搖搖晃晃的樹梢吊橋、跟野猴交朋友、還有釣食人魚。

我私底下很高興有人幫我們包辦行程,無論做什麼活動都好。只要我們還待在荒林野地裡,遠離文明及讓我越來越痛恨的網咖,我就是個快活的叢林旅人。

「嘿,克利維,我讀到資料說這家旅社有提供無線網路。真的嗎?」亞曼達問。

我想也沒想就翻白眼,又趕忙把頭轉開,暗自希望亞曼達沒看到我的表情。雖然我愛極了我們才剛開始享受的大把悠閒時光,不過她似乎還沒完全適應這些日子以來放慢的步調和進度。我真不明白,亞曼達是最執意擺脫她那繁重緊張工作的人,但同時卻又堅決繼續跟我們遠離的那個世界保持聯繫。我們認識的每一個人都知道我們在國外,但她依然每天溜去察看她的電子郵件信箱。

「噢,是啊,是離譜了些,可是既然我們現在有這麼多時間放鬆,偶爾上上網又何妨?你也知道,我有點上癮。」

就算她嫌網咖的電腦老舊或是撥號連線速度超慢,但她才說只會在網咖待一小時,結果卻變成好幾個鐘頭。而且一旦亞曼達決定要遊說紐約的編輯們採用她的提案,我們的每日行程安排就得配合她上網找資料的時間及紐約的上班時間。亞曼達忙著朝成為旅遊作家的新目標前進,而荷莉每個月也要交一篇專欄,夾在她們兩人中間,我發覺自己比我所預期的──或所希望的──還常放任自己什麼都不做。就在我鼓起勇氣準備跟亞曼達傾訴我的挫折感,她卻宣布了一件事,使我立刻打消念頭。

「既然姊妹淘結伴出走正成為熱門的旅遊話題,我想不如來寫一本給『女生們』的庫斯科旅遊指南;我跟以前的一個同事提過了,她目前在一家旅遊書出版公司工作。這會是一本專門介紹女性最佳去處的圖文書,他們可以把它放在網上。」她一口氣講完。

「哇,這點子很棒。」荷莉說。

「謝了。編輯也很欣賞,而且──」她停頓了一下,露出奸詐的微笑靠過來。「──這就是你們倆參一腳的時候。她要你們跟我合寫這本書。」

「等等,你是指你跟荷莉,對吧?」我問。「我只寫過行銷企劃書,恐怕還不夠格來寫這類東西。」

「她就是要你也一起寫。我跟她講過我們旅途發生的一切,她認為有出自我們三個人的觀點,這本書會更有意思。如果我們寫得不錯,甚至可以放上網成為一系列的定期文章。當然,我們也會拿到稿酬,」亞曼達急切的補充,「不算多,但夠付幾天的旅館錢。」

我看得出亞曼達期待我對這個機會躍躍欲試,但我仍很猶豫,不確定接下合寫一本書的任務會不會是個好主意。經過幾天反覆思量後,我遲疑地答應了。我知道這對亞曼達很重要,我不想潑她冷水。再加上我負責掌控我們這整趟旅行的預算,很清楚若手邊多點現金,遲早能派上用場。

然而當克利維回答,「沒錯,整間旅社的確都能無線上網。」我的心卻往下沈了些。

儘管我們的腦袋還在想合寫書的事,但置身在亞馬遜,我最不想做的就是工作。拋開束縛、嘗試各種新奇事物和體驗,正是我們這趟旅行重要的一部分,也是當初促使我離開紐約的一大誘因。說不定等我們一進叢林,亞曼達就會忘記網路──起碼一小陣子。

 

這幾星期來第一次,我們不是在鑽牆聲、汽車喇叭的叫囂聲、野狗亂吠或公雞啼叫聲中醒來,而是久違到快遺忘是什麼感覺的全然寧靜。

我扯開布窗簾,入眼的是整片異國風情:藤蔓纏繞的樹木、熱帶花卉、還有棲息在池畔小亭子上的金剛鸚鵡五彩繽紛的羽毛。終於獲得一夜好眠後(加上在這樣的大清早難得的好心情),我跳下床加入亞曼達與荷莉梳洗整裝的行列,準備展開我們首度的大探險。上午的健行將會行經天空步道(Canopy Walkway);克利維盡責地指出那是世上最長的樹梢吊橋步道。

各種瘧疾預防藥都吃了,水壺裝滿了,防曬係數三十的防曬乳也塞進荷莉的背包側袋了,我們全副武裝,準備好深入叢林,探索熱氣蒸騰的異域。在穿過一條棕櫚樹夾道的小徑,我們抵達了第一座(總共有四座)用鋼索和粗麻繩紮成、又細又窄的吊橋下方,開始攀登一段長長的梯子。我們的旅遊指南說這段行程不適合膽小鬼參加,的確沒誇大其詞。

吊橋窄窄的木板高懸在離地三十多公尺的半空中,每踏一步就會左右搖晃,嘎嘎作響,感覺上我們像是成了《印第安那瓊斯》(Indiana Jones)系列電影中的角色,而非三個嚇到兩眼圓睜的觀光客。儘管我看到吊橋下設置了一張安全網,以防有人不小心跌下去摔個稀爛,但要毫不遲疑地走過巍巍顫顫的木板,著實需要極大的膽量及鋼鐵般的意志──還有全部的注意力。在第一座吊橋上,我們三個簡直是以蝸牛的速度,整個人緊貼著繩編扶手緩慢移動。不過每前進一步,我的膽子就變得更大,也移動得越快,最後甚至無須老抓著繩索保持平衡。一抵達樹梢平台,亞曼達、荷莉與我便開始以媲美太陽馬戲團的特技動作,朝四面八方捕捉居高臨下且唯有我們──及一大家子蜘蛛猴──獨享的奇妙景致。

等我們終於回到堅實的地面,我才慢慢從剛剛近乎懸空的「瀕死」經驗回魂。幸好,克利維已為我們準備了另一樁歷險。他要帶我們去見一位名叫路易斯的本地郎中;他是個薩滿巫醫,住在叢林深處。

路易斯對雨林的各種藥方瞭若指掌,當地村民無論有什麼疑難雜症,從牙痛、感冒、到致命的毒蛇咬傷,全都難不倒他。我們進到他將就搭建的診所──一個沒鋪地板、四面通風的小棚子──在搖搖晃晃的木凳坐下,等待路易斯為我們進行一段克利維所謂的「灰-灰-灰常特別的草藥療效解說」。

「還有一種特別的飲料,可以讓你們,呃,你們都是怎麼說的?讓你們性致勃勃。」克利維露出一個詭異的微笑補充道。「它不太好喝,不過喝下去以後就會很『性』福。」

在我們三個還來不及對這段話做出任何反應,一個有頭雜亂濃密的灰髮、臉上皺紋宛若刀刻的枯瘦男人便進屋來了。他走到一張搖搖晃晃的工作檯後面,把一大堆東西擺出來,其中包括空的玻璃瓶,裝滿葉子、樹根、藥草的籃子,以及盛滿緋紅和棕褐色液體、沒有標籤的玻璃罐。

當克利維幫我們把路易斯的蓋丘亞原住民語言翻譯成足以聽懂(雖然有點可疑)的英文,我們三個才知道含羞草根竟可以當避孕藥;用一種被稱為「佩可」(paico[2]的植物泡茶喝,可殺死人體內的寄生蟲;龍血樹(dragon’s-blood tree)紅色的樹汁可治療割傷並減輕蚊蟲叮咬的搔癢。不過克利維與我們分享的知識中最令人訝異的是,今日的西藥,包括部分的癌症治療藥,有四分之一是取自生長在熱帶雨林的植物。這點令我們不由得對自己所置身的叢林肅然起敬,也更意識到自然保育的重要性。

解說完後,克利維將我們介紹給路易斯,而我們也總算見識到他早先神秘兮兮提到的那種助「性」藥方是什麼。克利維拿了個活像裝滿污水的玻璃瓶,灌了一大口,接著解釋這是用當地的甘蔗酒(稱為「aquardiente」或「燒酒」)浸泡出出瓦茲樹(chuchuhuasi)的樹皮調製而成,是巫醫發明的一種強力春藥。由於克利維待會要去跟女朋友相會,所以他想先準備準備。

「克利維,你想太多-多-多了!」當他兩臂抱胸,對我們意有所指地慢慢點頭時,我很不給面子地指出。「說不定只是你的心理作用。」

「怎麼,難道你不信?」他問,甚至沒打算克制他那大大的笑容。「不然你自己試試,再來說我錯了。」

「噢,珍,對啊。喝一口看看會怎樣。」荷莉逗我,顯然是在報復我之前不顧朋友道義,要她伸手試試河裡有沒有食人魚。「來嘛,我賭你不敢。」

「我加四倍賭注,」亞曼達說,並把瓶子從克利維手中搶過來,往我懷裡一塞。「如果它有效,那你以後就有很棒的故事可以說給你孫子聽……或是,嗯,說給你未來的老公聽。」

「如果我喝了這個鬼東西,我可能活不到結婚生子的時候,更別說有孫子了。」我說,聞了一下那瓶嗆鼻的藥水,立刻感到鼻腔一陣刺痛,不禁往後一退。

「來嘛,布袋巴蓋特,你不是任何鬼東西都嚇不倒你,這只不過是其中一件罷了。」亞曼達說,不容我退縮。

「自己從飛機跳下去是一回事,喝下一瓶很可能有毒的液體又是另一回事。」我反駁,但同時我已經把瓶子舉到嘴邊。「很好,我就喝給你們看。」

我趁自己改變主意前,仰頭灌了一大口。克利維、亞曼達與荷莉先是難以置信地楞了幾秒鐘,接著便開始歡呼狂吼,把我誇張的噓聲和叫聲都壓下去了。我從沒嚐過電池液,但想必不會比這東西更嗆、更難喝。

一等我們跟薩滿巫醫道別並走出小棚子,荷莉及亞曼達就連番拿討人厭的問題轟炸我。

「你有沒有覺得自己莫名其妙地被那棵樹吸引?或是那隻蜘蛛?」等我們走出克利維的聽力範圍,亞曼達便迫不及待地問。

「上頭那隻猴子怎麼樣……現在看起來挺性感的,對吧?」荷莉逗我,一邊戳我的胳肢窩。

我沒老實跟她們講,但才過了二十分鐘左右,一種奇特、隱約的暖意便蔓延到我全身。無論這究竟是灌下一大口烈酒的緣故,還是某種巫術的暗示力量,一回到旅社,我就迫不及待地去沖冷水澡。

 

 

雖然亞曼達、荷莉與我沈迷於亞馬遜叢林的各種體能活動,但有一項文化參訪最能激起我們的興致。第三天,克利維帶我們去拜訪亞瓜人(Yagua[3];這群印地安原住民部族最廣為人知的,是他們高明的吹箭狩獵技術。我們不只要去觀賞他們如何在九公尺外射中極小的目標,而且,根據克利維的說法,他們還要教我們怎麼使用吹箭。

在必定達到百分一百的濕度下急行軍一段路後,汗流浹背、氣喘吁吁的我們終於抵達小村的入口;這裡也是神秘的里貝雷諾斯人(ribereños)[4]的原鄉。正當我以為自己會因喘不過氣來而橫屍現場時,一抬眼卻被這個奇異的新世界迷住了。起初,我楞了一秒才回神看清楚──有些人從陰暗小屋的門口向外窺望,或在陰影處靜靜織布,有些則在樹下閒坐──然而,這是我們所見過最奇特的一群人。

亞瓜人的身材矮小,有著醒目的黃褐色皮膚,臉上塗著紅色的顏料,似乎仍活在亞馬遜雨林尚未被大批砍伐、外國佬也還沒帶著商業和所謂「先進」事物入侵此地的年代。男子頭戴繁複的頭飾,身穿長長的草裙;婦女則戴著蓋住一小部分胸部的頸飾,下身則圍著一片式的紅棉布長裙。

克利維帶領我們進入一間被茂密蘆葦簇擁的大草屋,接著解釋,亞瓜人全身上下的衣物全都是用雨林植物編製而成;例如紗線是取自亞娃棕櫚樹(aguaje palm)的纖維,紅色染料(achiote)則是來自胭脂樹(Bixa orellana)的果實。

我們坐在手雕長椅上,驚嘆地看著亞瓜族長老圍成一個緊密的圓圈,開始繞著房間唱歌跳舞。他們搖擺著上半身,臀部也隨步伐左右扭動,一個接一個重複相同的動作,而舒緩的鼓聲和笛子悠揚的樂音飄揚,充盈整個空間。克利維悄聲告訴我們,這是亞瓜人用來祭祀雨神的傳統舞蹈;當年輕的部族婦女過來拉我們時,他也鼓勵我們加入舞蹈行列。

我們跟這群新朋友繞著泥土地跳了幾圈,接著便被帶到屋外,進行第二項挑戰:學吹箭。酋長一語不發,僅指指豎立在大空地另一頭的木樁。我們仔細觀察男子如何從吹口將箭(其中一端裹著棉布的小木針)裝進長長的中空管子內,然後對準目標一吹,才短短幾秒,箭頭就穩穩插進木樁中央。亞瓜人出去打獵前,箭頭會先浸過一種效果迅速的天然毒液,能使獵物立即癱瘓。不過幸好當有遊客來參觀時,他們會省略這個步驟。

接下來就輪到我們三個了。亞曼達、荷莉與我輪流將沈重的管子舉到嘴邊,一邊大喊,「就定位,預備,吹!」並發射。輕輕一吹就足以將我們的子彈推送出去;經過幾次失敗的嘗試,我們終於能夠命中木樁。

將吹箭還給長老後,我們便動身繼續下面的行程。這時,荷莉問克利維,像我們這樣的外來客跑來參觀亞瓜部落,對他們來說是否是件好事?雖然我們三個都認為,能跟當地原住民互動是畢生難逢的奇遇,但也懷疑我們的出現是否真能為部落帶來好處──還是說,我們反而成為傳統文化崩解的幫兇。

克利維解釋,若沒有我們把美金帶進亞瓜村落的話,會有什麼後果。「朋友們,坦白說吧,防止當地人為了木材或農地開墾而砍伐雨林的唯一辦法,就是讓他們明白,保護雨林反而能讓他們賺更多錢。」他凝視著頭頂上茂密如華蓋的樹冠說道。「若能依靠跟你們這些遊客展示部族生活的方式賺錢,他們就會更樂意保護雨林。」

我們猜想這種說法還有另一面(有些旅人認為,當地村民將自己的文化當成商品販賣,並把傳統習俗變成給遊客觀賞的餘興節目,是一件悲哀的事),但我們還是希望克利維的說法有幾分真實。我想相信我們剛買來做紀念的部落面具、項鍊、促進生育力的娃娃,真能幫助當地人保存自己的生活方式,延續他們的傳統。至於亞馬遜雨林的未來,恐怕只有靠時間證明了。

 

 

第二天,我們三個想暫時脫離叢林套裝行程,於是問克利維附近有沒有一些安全無虞的景點,不會太制式、太商業化,可以讓我們自己去逛逛,領略一下原汁原味的景致和人事物。

Princesas(公主們),當然有,」他回答。「這一帶依然保留很多這類地方。我帶你們去。」

於是我們跳上旅社的其中一條計程汽船,溯流而上數公里,到鄰近的印地安(Indiana)原住民村落。這個村落最早是被聖方濟會修士發現的,如今已發展成一個大型的河畔聚落,有自己的市場、高中和小醫院。此刻是正午時分,河畔碼頭就像所有典型的港口城鎮般嘈雜忙碌。飽經日曬的漁夫忙著把當天的漁獲拖下船,婦女正卸下一簍簍色彩鮮豔的各種蔬菜,孩童則圍在賣糖果的推車前。當我們跳下船,迂迴穿過岸邊的人群,朝鎮中心走去時,除了少數好奇的瞥視外,幾乎沒人對我們的出現有任何反應。

既然印地安村看起來不過像《星艦迷航記》(Star Trek)影迷大會一樣危險,我們便決定兵分三路,各自遊逛,同時也讓克利維休息一下,畢竟一天到晚應付三個女生永遠問不完的問題,也夠他受的了。我們說好一小時後在小村的主廣場會合,並對好我們運動錶上的時間,就分手了。

經過這一個月旅途中的朝夕相處,亞曼達、荷莉與我幾乎對彼此的喜好和習慣瞭若指掌,在路上也都能相互配合及體諒。比如說,我知道荷莉每天一定要慢跑,而且喜歡不時去市場或市集逛逛。亞曼達則是幾天沒上網、寫文章和部落格,就會坐立難安。至於我,只要能玩能享樂,而且毋須懂得怎麼用科技產品,就什麼都行。大多數時候,我們的興趣會有交集,但遇到各有喜好的情況,我們也完全能接受分頭進行的方式。所以在荷莉開口前,我和亞曼達就知道她要說什麼了。「那麼,嗯,各位,我要去慢跑一下,然後可能去逛幾個小攤子,好嗎?」

「柯貝,當然沒問題。我和珍會去走走,下午三點回到這裡跟你會合。可別迷路了,好嗎?」亞曼達說。

「是啊,小莉,還要注意安全,」我補充一句,心裡很清楚她會一逕往前衝;即便並無必要,她還是會。

結果印地安村比我們至今見過的大多數亞馬遜景致多了些田園風情。映入眼簾的,並非巨嘴鳥和金剛鸚鵡掠過樹梢,而是瘦巴巴的公雞在晒穀場扒啄泥土地。我們沒發現野生食蟻獸,卻看到一群群母牛在牧地吃草。然而我和亞曼達可是把這段探險看得很認真;我們踩過泥濘的積水,爬過圈圍農場的鐵絲網,站在籬笆上盯著幾頭公牛(牠們一有任何動作,我們便尖叫著拔腿就跑)。一路上,我們都抓緊機會,跟幾乎從頭到尾黏著我們的一大群小孩練習西班牙語。

當我們回到會合地點,卻看見荷莉與克利維正和三個坐在機車上的年輕人閒聊。原來他們是克利維的朋友,願意載我們逛逛這一帶,只需付他們十索爾,相當於三塊美金。

「我絕對願意付錢來趟機車兜風。你們來不來?」我問亞曼達與荷莉。

才沒幾秒鐘,我們便跨上機車,用足以勒死人的力道,緊緊環抱他們的腰,行經顛簸的泥土路,越過搖晃的窄木橋。等開始覺得自己應該不會變成輪下亡魂後,我才放鬆一些。我們騎了好幾里路,奔馳過樸素的農舍、點綴野花的廣闊田原、以及偶爾可見的牲畜飲水池,最後在一個簡陋的加油站停下來。我們的機車騎士們遞給服務員幾索爾,買了幾瓶裝滿淡黃色液體的水瓶,加滿油箱,接著便迴轉循原路回去。等我們抵達鎮中心,天色也逐漸變暗。這一趟下來,我們都有點喘,但也很開心。

princesas,你們兜風兜得愉快嗎?」機車一停下來,克利維便問。「現在也許是去我朋友的酒吧喝杯冰啤酒的好時機囉?」

「當然,我絕對贊成。」我回答。

「嘿,呃,克利維,我可能得回旅社,」亞曼達插嘴,突然顯得很焦慮。「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我回去,讓她們倆留下來玩?」

「這個嘛,我們只有一條船,所以大家得一起走。」他說,並拿出一條雜色大手帕擦額頭。「你有什麼麻煩嗎?」

「喔,沒有,一點麻煩也沒有。我只是……只是有點東西要寫,我在紐約的編輯今晚會交待工作,所以我必須先上線。」她遲疑地說,把重心從一腳換到另一腳。「可是我不想害珍和荷莉也得現在回去。」

「如果非得回去,我是無所謂啦,」荷莉說,顯然試圖緩和不快──就如她向來的作風。「反正我也有點累了,況且我可能該開始寫我的下一篇專欄。」

「真的嗎,各位?現在嗎?」我問,不甘願在興致正高時離開。

我知道這只是小事,但我就是不明白為何亞曼達老愛打斷我們的探險,跑回去工作。並不是我沒辦法跟荷莉或一大群隨時都在旅社的背包客打成一片,然而自從我認識亞曼達,她就總是卯足全勁、為事業打拼。大學時代她便兼了好幾份實習工作,在紐約時也是能接多少案子就接多少。老實說,當她提議離開工作崗位整整一年,出來旅行時,我有點吃驚──而她也真的這麼做了,讓我更為訝異。但從這幾星期的狀況看來,我不禁猜想,亞曼達一路上不但不會把接案的事擱一邊,而且,事實上,她很可能打算這一整年當中每天都工作。

我一方面自私地希望她別挑這時候離開,身為她好友的部分也希望看到她能從其他事物中得到快樂和滿足,而非只是工作。然而此刻並不是挑明來講的好時機,於是我保持沈默。不過在搭船回旅社的途中,我突然覺得累得不得了,令我不由得慶幸我們正趕回去。我只想躺在旅社的游泳池畔,有本好書和冰涼的飲料相伴。

就在此時,亞曼達開口問,「那麼,等我回完電子郵件,你們要不要一起來寫旅遊指南的稿子?」

「呃,我想想……不要。」我回答。

「唔,我的意思是,我們已經答應人家下禮拜要交,所以何不現在來寫?反正又沒事做。」亞曼達說。

「你說『沒事做』是什麼意思?」我大聲問,頓時一股怒氣無預警地湧上來。「我們人正在亞馬遜叢林,而且這輩子很可能只有這麼一次。」

「我知道,可是這句話也可以用在我們這趟旅行要去的每一個地方,」亞曼達回答。「你答應過我,願意跟我們合寫這個案子,但現在看來,你並不是真的想。」

「對,我是答應過。但這可能是我們此生唯一用不著工作的時候。難道你不覺得我們應該試試自己十分熱愛的其他活動,或是用新的方式挑戰自我?」我的聲音依然平靜,但提高了八度。

「對啊,我想現在正是個好時機,可以把限制我們的一切擺脫掉,或嘗試原本不敢做的事。」荷莉接著說。

「即便我怕死了獨自旅行,可是我還是曾單獨出去玩了幾天。」我提出這點,試圖讓談話變得較有建設性。我會不計代價地避免一個人旅行和獨處,所以我希望亞曼達能理解那對我來說是多大的犧牲。

「我真的很想多瞭解印度教和冥想,所以也許我應該去參加印度的瑜珈教師訓練營;我看過它的相關資料。」荷莉又丟出另一個話題,試圖平息紛爭。

亞曼達默不吭聲,於是我繼續講下去。「我的意思是,你真的想邊旅行邊工作嗎?想想,這說不定是你成年後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沒有任何責任要負,就只有大把時間隨你揮霍。你已經是個備受肯定的寫稿高手,所以何不暫停幾星期,看看自己還有其他哪些喜好?這樣旅途一定會更有趣。」

亞曼達的頭猛然朝我一轉,投來一個只能說是殺氣騰騰的瞪視。「珍,由你提出這樣的要求實在太不公平了。這就像我要你割捨你對電影的熱愛一樣。」

「噢,拜託喔,這根本是兩碼子事。」我反駁,同時也被她激烈的反應嚇到了。「電影是嗜好,寫稿是工作。別這樣嘛,這輩子難得當一次寶寶又有什麼關係。」

這下可好。我越界了。

氣氛沈重到足以壓沈我們的汽船。只不過我們目前還在食人魚出沒的水域,看來我得趕緊緩和一下。

「這樣吧,你就當我什麼也沒說,那些都只是一些蠢話。」我說;幸好船也及時開抵碼頭,我便跳下船。「我去小睡一下,晚點再到大廳跟你們會合。」

亞曼達和我雖然相交多年,但極少起爭執,因此這整件事讓我特別難過。另一方面,我明瞭為了不得不調整我的旅遊行程來配合好友的寫稿工作而大發牢騷,實在很幼稚,我也不希望如此,但內心卻多少有點不甘願,覺得自己是被夢幻之旅引誘才答應前來的,結果等真正上了路,卻發現其實不是那麼回事。我很想乾脆當這場不快從沒發生過,就讓我們倆保留各自的想法算了。但事實證明,說比做容易。

 

 

第二天,三個人一早醒來,心情都有點沈重,因為這是我們待在亞馬遜的最後一天。不過大家很快就振奮起來,因為早上要去猴島(Monkey Island)一遊;那裡是八種不同品種猴子的棲息地,受到野生動物保育計畫的保護和照料。島嶼的規劃基本上像個可愛動物園區,提供愛冒險的遊客一個跟島嶼住民(理論上對人類還頗友善)互動的機會。

在我們慢慢穿越雨林、前往猴島的半途,便可聽見牠們的尖嚎和啼叫透過林間傳來。等我們抵達,只見盪過一根根樹枝、奔過草地或一躍翻過大平台的猴子,比尖峰時刻穿行紐約時代廣場的野蠻動物還多。我們三個像小孩衝進遊樂場搶最好的鞦韆似地,毫無顧忌或畏懼地奔向主觀賞台。猴子們顯然對人類習以為常,絲毫沒有退縮。事實上,牠們還慢慢接近我們,想跟我們要點心吃。管理員遞給我們一些類似香蕉、軟軟的白色水果,用來餵我們那些毛茸茸的新朋友,當然同時也引誘牠們靠近,好讓我們取景拍照。

等我們設定好相機,我、亞曼達與荷莉便輪流哄騙los monos(猴子)讓我們抱。牠們的善體人意令我們大為驚喜,直到其中一隻體型較大的猴子直接跳到荷莉的頭上。這隻瘋狂的小野獸大概誤以為她是某種人間美味,不但扯她的頭髮,還張嘴啃起她的肩膀。荷莉尖叫著直轉圈,想把牠甩掉。

我們笑得前俯後仰,但仍不忘趕去幫荷莉解圍。但一等我們將荷莉救出牠的魔掌,牠卻立刻把目標轉移到另一名犧牲者:我!這隻膽大妄為的小猴子竟爬上我的手臂,開始啃我的手。我忍不住大聲尖叫,只想趕快把牠甩開,不過亞曼達卻有了個點子。「這個景太棒了!先撐一下,讓我錄下來!」她嚷著。

「什麼?你瘋啦?」我邊尖叫邊跟手臂上這隻毛茸茸的勁敵搏鬥。

「珍,別這樣嘛,幾秒鐘就好,讓我錄一小段,可以當我們部落格的好題材。」

「是喔,哼,你居然這麼說!莫非叫我為藝術犧牲一條手臂?」我拼命壓過那隻猴子的嚎叫聲狂吼道。

「別這樣嘛,珍,撐一下,讓我──」正開拍的亞曼達才講到一半,居然有隻母猴王盪過橫木,一下子跳到她背上。

她頓時驚聲尖叫,丟開攝錄機,幸好荷莉眼明手快,趕在它落地前一把撈起。然而荷莉不但沒有關上攝錄機,反倒把鏡頭轉過去,對準正在跟野獸搏鬥的亞曼達。

「啊-啊-啊,珍,快來幫我!」亞曼達尖叫著,始終抓不到緊緊攀在她背上的猴子。

我咧嘴一笑,拿著一片水果慢慢朝她走去。

「我不確定耶,亞曼達,我這一路上都一直想辦法把猴子從你背上抓下來。你真的確定要我現在就做嗎?」我露出得意的笑容,納悶她能否會意我指的是工作,而非野生動物。

「對,對,反正快來幫我就是了!」她半笑半哀號地大嚷著。

好吧,她沒聽懂,但我還是移到她後方,使盡全力把她那位毛茸茸的新朋友抓開。我期望她到某個階段會懂得從我的角度看事情,就算沒有,我還是會待在她身邊,隨時準備幫她一把。

 

 

 

 


[1] 秘魯第二大城,以白色建築聞名,有「白月之城」的美稱。

[2] 一種類似土荊芥的雨林植物。

[3] 居住於亞馬遜雨林的原始部落。

[4] 意思為「大河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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